假如你在商业交易中做到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诚信地对待你的交易伙伴。
近年来,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一股贬低甚至否定国有经济地位的声音。垄断行业应逐步引入社会资本,既可以弥补国家财政资金的不足,也可以激活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
首先,关于国有企业进退的依据。因此,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首先必须正确认识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合理确定国有企业利润留成与上缴比例。但除垄断性这一问题外,其他问题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也大量存在。但政府部门过多干预国有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
当然,随着改革的深化,这些问题应该得到解决。同时,要认识到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存在并不构成对民企发展的威胁。中国需要一场技术革命,它需要投入自己的所有智力资源,以确保能效大幅提高。
尽管现在还不能完全确定,但是我们可以想象中国在今后20年里也会实现相似的经济腾飞。他的所为和所不为都对整个全球体系产生影响。首先,中国的出口依存度在2007年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35%,这导致经济遭受危机的冲击时愈发脆弱。所有这些看起来都与中国的政策格格不入,即使从长远来看亦是如此。
这一点看起来似乎并无不妥之处。中国的目标应该是巩固和发展这个国际秩序,而不是彻底颠覆它。
这种决策不仅符合中国自身的利益,而且满足了其他消费者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与美国和欧盟极其相似——既是出口国,又是国际秩序(或者国际混乱)的进口国。值得称赞的是,美国从没有利用其在海湾地区的军事优势来保证它以低于世界市场价格的水平获取原油。第三,降低全球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完全符合中国的利益。
最后,作为全球交易者,中国需要确保它参加的所有地区性贸易协定都符合全球规则的要求,这也充分体现了她自身的利益。进入专题: 中国经济 。由此也引发了许多重大问题。尽管西方强国认为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以上主张已经成为全球货币体系的指导原则,但是中国和其它新兴国家则通过实际行动表明了自己与他们的意见分歧。
但历史经验已经证明这种世界无论在政治还是经济上都极不稳定。由于中国在不断前进,其公司和人民的视野越来越开放,因此这种融合是大势所趋。
这能够保证商品出口国从外资对其自然资源的投资以及自然资源出口中获益,对于那些治理能力不足的穷国来说尤为重要。其调解方法应该将重点放在失衡状态的指标、调整的方法和时间表、为陷入困境的国家提供慷慨而且有效的流动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推行的治理改革(这些改革使得IMF成为中国及其它新兴国家的一个更加合法、更加有效的对话者)等。
第三,保护本国金融体系免受全球金融体系的过度影响。第五,对于外币的投资主要集中在用几种具有全球重要性的货币计价,并且收益较低的债券上。首先,事实证明相对价格的变化幅度可能会非常惊人,而且难以控制。最后,这种协议的核心只能是自由贸易。目前,由于银行借贷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而且稳定是中国压倒一切性的目标,所以中国绝不会推进银行业的融合。但这是无法逃避的事实,而且日益强化。
第三,中国需要制订一个策略来改革全球货币体系,从而管理国内发展和全球稳定的对接,满足其利益要求。中国感觉到事实证明本国在监管银行体系方面采取的相对谨慎的方法是正确之举。
我没有列出所有对中国最重要的政策领域,但是以上四点是中国面对的最主要问题。银行体系的完全融合尤为危险,需要加倍谨慎。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需要遵守这个体系的所有规定和原则,并在继续大力发展这个体系,这一点至关重要。作为全球主要国家之一,中国应该如何达到这个目标?我认为中国要想最完备地保障其利益,需要在西方强国于二战后创建的国际秩序上打造一个受规则约束、基于制度的全球体系。
这会挤压所有资源利用型产业的收益,导致经济增长的步伐放缓。因此,中国和西方强国的监管理念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趋同,尽管当前两者尚未完全趋同。为此,中国需要认清现实,即累积大量所谓安全的外债必须与供应相匹配。就像我指出的那样,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参与者
第二,在技术层面,需要统一考虑居民所有的收入,包括工资所得、资本分红(如租金、资本增值所得,如果是负增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税)以及其他所有收入,都要合并纳税。这势必会带来纳税成本的大幅提升。
个税改革不能局部修修补补世界各经济体在个人所得税问题上有大量丰富的实践,其基本的经验就在于,纳税收入必须要和社会福利相挂钩,个人所得税必须简单,个人所得税必须要以较平的税率来征收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可,也要简化社会的征收手续。与发达经济体相比,传统的计划经济的福利体系在中国已经不复存在,而新社会福利体系未见其端倪。
再有,当前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完全以个人为征收对象,不考虑家庭负担,这又增加了弱势群体的不满,加大了社会矛盾。与其说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拉平了收入分配,倒不如说它恶化了收入差距。
区区4000多亿元的税收收入,占国家预算内财政总收入不足5%,占政府总收入的比重不过3%,却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和政治成本。首先,必须要明确,当前中国的社会基础不支持西方式的高税额、高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而当前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路仍然停留在提高起征点以及减少征收的税率间隔上,毫无疑问,这种改革思路远远解决不了当前个人所得税的根本问题。事实上,如上所述,这一不到5000亿元的税种仅仅占到国家全部财政收入(预算内和预算外)的3%左右,为此付出巨大的政治成本和社会代价,非常不值得。
第三,税率要尽量地简单,减少各种非赡养人口之外的抵扣。在这种情况下,针对个人的税收必须慎而又慎。
同时要考虑百姓的家庭负担,所有的身份证号,或者被认定为某一位纳税人的赡养人口进行抵税,或者成为被征收对象。这样的个人所得税势必带来巨大的社会反弹,倒不如彻底改换思路,承认当前的社会现实,先大幅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同时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幅度,用一个比较平、比较低的(如上限为20%以下)的税率对百姓征税。
而投资回报的征收税率却比许多人工资的平均税率还要低(比如,房租所得的税率为5%)。(来源:新财富) 进入 李稻葵 的专栏 进入专题: 个税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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